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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帖已過期,詳情請參閲我的公告。

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adidas1642</I>在2005-2-7 21:35:54的发言:</B>


<P>
<P>啊?干嘛拖上我了?呵呵,既然被“侯兄”点名了那我就顺水推舟作次“好人”吧。</P>
<P>我可以公正地证明,“侯”  和 “ 麦某某”绝对不是同一个人!而且“侯”的学问、学术能力、辩论能力绝对在麦某某之上,这点我相信至少在现阶段是不容置疑的事实!对于“侯”的身份,现在没必要公布呵呵。到有需要的时候,如果大家要我作证啊,公布的话我会告诉大家的呵呵。其实“侯”在他的帖子里也有意无意地透露了他的身份的“线索”吧,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留意。他说~~他的讲课~~是要~~XX的,呵呵你们可以去猜猜吧呵呵,我觉的“侯”现在是像“剑”那样年底的事忙完了,时间多了就上来这里逛逛的,可以看看他注册的时间啊,是2月3号,就前几天嘛</P>
<P>麦兄发表的观点我看很多和以前我们高中时的书本上的意思差不多,而且好像有意回避一些问题啊,辩驳无力了,希望提供点有“建设性”的论据啊,不要在网上随便找一份XX报纸的文章就算了呵呵</P></DIV>
<P>誰在誰之上,見仁見智。不過我可以告訴你的是,我的知識來自於課本不假(我全都記在心裏了),但我從來都沒有隨便網上找一份什麽文章來充數的習慣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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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麥天承</I>在2005-2-7 13:01:00的发言:</B>


<P><FONT size=3><B>寫繁體未必就認知程度高,但對漢字認知高的人一定寫繁體。</B></FONT></P></DIV>
<P>对汉字认知高的人一定写繁体???!!!这句话要收录到“麦氏名言”!!!
<P>怎么可能说出这么荒谬的话呢?麦兄,有机会你要来中文系听听课,任何一间大学的中文系都行!看看那些教授们,或者是讲师都行,是怎么讲课的。建议你去听《古代汉语》和《训诂学》的课,这两个课程和古汉字(或者就说是 汉字,省略“古”字)关系比较紧密,或者说涉及到的汉字的机会比较多,看看那些大学老师是怎么讲课的,看他们用繁体字的几率有多大。如果不是要示范的话,他们都是用简体字的!《训诂学》这门课程就是讲字的啊,带我们的就是训诂学方面的权威之一,他上课都还告诉我们,现在要写规范的汉字,他说的“规范”就是说要写简体的规范的汉字,不是说写繁体字。好了,不写那么多。你这句话比较荒谬。呵呵,似乎是意气用事,不肯承认错误观点在死撑哦
<P><FONT size=3></FONT> 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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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我的觀點完全正確,為什麽要收回?!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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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麥天承</I>在2005-2-7 13:35:34的发言:</B>


<P>
<P>呵呵,我高三的時候只考了英語2,歷史只是業餘興趣罷了。只要自己感興趣的書,我都看啊,:)我也挺喜歡數學的,不過不怎麽好。你呢?你平時看什麽書啊?</P>
<P>説來慚愧,無論是語言還是文學類的書籍我都只是蜻蜓點水,囫圇吞棗而已。平時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看電視,呵呵</P>[em10]
</DIV>

不知道你是谦虚还是实话,说真的,看你的一些观点和意见,和我们高中时的书上的那些“精简版”的概括差不多,有些观点却是很明显的,漏洞百出的错误啊。如果你真实“蜻蜓点水”看一下就自己在发挥的话,那我建议你还是再多读精一点好。略知一二就来说的话就像客家话里面的“半桶水”一样,会“淹死人”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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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麥天承</I>在2005-2-7 18:34:34的发言:</B>


你不要把我的謙虛當成無能啊,呵呵。我蜻蜓點水的水平對你都綽綽有餘啦,哈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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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编辑过?你好狂妄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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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adidas1642</I>在2005-2-7 22:06:46的发言:</B>


不知道你是谦虚还是实话,说真的,看你的一些观点和意见,和我们高中时的书上的那些“精简版”的概括差不多,有些观点却是很明显的,漏洞百出的错误啊。如果你真实“蜻蜓点水”看一下就自己在发挥的话,那我建议你还是再多读精一点好。略知一二就来说的话就像客家话里面的“半桶水”一样,会“淹死人”的</DIV>噢?有什麽觀點是錯漏百出的?!雅正,雅正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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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剑</I>在2005-2-7 19:07:32的发言:</B>


<P>这个……

<P>也不知道上次是谁,在这弄得灰头土脸,最后连“金蝉脱壳”也用上了,号称“当初的不是我”的呢?

<P>看你现在说的这些,应该是那个所谓的“盗我ID的同宿舍朋友”吧?

<P>想问问,如果上次真的是因为ID被盗,而非你之过的话,那现在这些是谁发的?不是你本人吧?

<P>如果还是那个所谓的“盗你ID的朋友”的话,那倒想问问,已经被盗过一次了,怎么还会犯同样的错误?

<P>如果这次是你本人的话,那么,上次所说的“郑重声明”里的,是否就算是放P了呢?什么都可以假,<FONT color=#0b0b9f size=5>文字功底是假不来的</FONT>,如果说上次的第一个“麦天承”是冒用你ID的话,那么<FONT color=#0707b5 size=5>这次发的这些东西,是出自同一人之手</FONT>,那是否能告诉我,当初那个“郑重声明”是怎么回事呢?

<P>如果说上次那第二个出来发表“郑重声明”的“麦天承”才是他本人的话,你这种行为,又算什么呢?盗别人的ID?有什么见不得人的?</P></DIV>

剑兄,我觉得他还是在演戏啊。你说的对,文字功底是假不来的。他的口气还是狂妄加对人的不屑,这种态度是不行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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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麥天承</I>在2005-2-7 19:18:14的发言:</B>
呵呵,那又怎的?!麥本人是我的死黨,我“盜取”他的賬號也是他意料之中的啦。</DIV>

本性的阴暗面的体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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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tina</I>在2005-2-7 20:37:11的发言:</B>
楼上的,你和麦天承如出一辙!我真怀疑你们是不是同一个人,不然为何说话这么嚣张?!</DIV>

不是一个人,现阶段在学问、辩论、学术研究方面是没得比的两个人!不过,侯平时说话就是那么“嚣张”的,呵呵,都习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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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adidas1642</I>在2005-2-7 22:09:45的发言:</B>


又编辑过?你好狂妄啊!</DIV>
<P>嘿嘿,他是在说我哪~
<P>(也不知道上次是谁在这一开始那么嚣张,最后玩得灰头土脸,实在没办法就跳出来发个所谓的“郑重声明”,然后告诉大家“他去香港了”,就这样还敢说什么绰绰有余,真服了他了)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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